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合作学习作为一种新型教学策略和学习方式,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介绍到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浙江杭州大学教育系、山东教育科学研究所先后开展了“合作学习小组教学实验”和“合作教学研究与实验”的课题研究。这以后,一些学校相继通过主体性教育实验,对小组合作学习进行探讨。这-系列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推动了合作学习在我国的发展(曾琦,2002)。但合作学习真正在我国引起足够重视,还是在本世纪初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之后。2001 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合作学习, 促进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促进师生教学相长”,并要求“各地要建立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学校,探索、实验并推广新课程教材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同年6月,教育部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此后,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步推进,合作学习在新课改中受到积极倡导。这次改革,促使国内越来越多的教育界人士关注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在国外起步较早,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兴起于美国,并在短时间里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主流性的教学理论和策略体系。美国合作学习创始人之一,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斯莱文(R. E. Sain,1980)认为,合作学习是指使学生在小组中从事学习活动并根据他们整个小组成绩获取奖励或认可的课堂教学技术。斯莱文指出,所有共同学习方法都包含学生们在一起学习,对自己和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都要负责的思想。美国合作学习思维的重要代表人物、明尼苏达大学“合作学习中心”的约翰逊兄弟(D. W. Johnson amp; R. T. Johnson, 1991)认为,合作学习就是在教学上运用小组,使学生最大程度地促进自己以及他人的学习。约翰逊兄弟指出,对于任何一种形式的合作学习方法,有五个要素是不可缺少的(王坦,2002)。一是,小组成员之间积极的依赖关系。合作学习的小组应建立在小组内部各个成员相互依赖的基础之上。二是,面对面的交互作用。在合作学习课堂上,每位成员应进行直接交流,建立并维护彼此之间能产生的最直接的积极作用。三是,无可推卸的个人责任。每位成员都应承担一定的学习任务,并对完成全组个学习任务负有责任。四是,社会交往技能和小组合作技能。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人际交往和团队工作的技巧训练。五是,小组内部的自我评价。小组成员应经常采取自我检查或反馈的方式考查集体学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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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