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数字货币等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出现对传统金融的冲击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人将其视为效率提升的技术,而有人相信未来是价值互联网的天下。不得不承认的是,金融行业正在被现代最深刻和最复杂的技术包围,不断更新的科技发展更在根本上改善金融模式,不免对现行监管框架造成影响和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资者对金融资产的选择权增加,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匹配不同的风险资产,不断地创新孕育出多样的金融产品,例如比特币的出现与发展,也催生出比特币期货等金融产品,丰富金融市场;二是交易门槛降低,不断优化的产品结构促使交易成本下降,金融市场惠及更多投资者;三是交易信息更加对等,去中心化、无国界、分布式的系统,就好像如今的互联网,降低了实体操作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交易生存,供需双方直接交易,传播价值。同时,作为信息技术领域出现的伟大创新,数字货币的产生将推动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的转型,可能影响诸多行业甚至影响商业模式与制度。不过,与其他信息技术不同,比特币及所依托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在产生伊始就自带金融风险。因此,研究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波动特征及风险传导效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互联网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新兴现象,随着区块链技术以及加密技术的发展,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正为更多人所关注,并将对经济社会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供不应求、受人追捧,另一方面,金融风险应运而生。因此,数字货币究竟是未来金融市场的大势所趋还是金融乱潮, 这一话题一直备受讨论。
本文将以比特币为例阐述数字货币的运行特征,发展演变与争议,进一步分析其对投资者以及现有金融体系所产生的风险。同时,总结比特币对现有监管制度的挑战,以及各国政府已经采取的监管措施,并对这一关系建立博弈模型。最后,建议我国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对比特币加强监管,加强对其技术的监控能力,加大对基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洗钱和犯罪支付的打击力度,使其正面效用最大化。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根据现有资料,比特币最初是于2009年开始运行,但真正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却在2012年之后。在各类涉及比特币的文献中,研究中心多聚集于比特币的属性问题,比特币合法化,比特币的政府监管这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比特币是否能被当作货币,这是各类学者讨论的最基础问题。贾立平(2013)认为比特币不能算是真正的货币,但是其具有货币的部分属性,如果要使其成为真正的货币,必须要克服信息技术等一系列的传统金融问题。王素珍(2014)认为比特币要得到认可必须经过一系列漫长的过程,但随着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其纳入监管范畴,比特币最终会得到认可,甚至会成为跨主权的货币。这个观点却不被李翀(2015)认同,他认为比特币只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商品货币,其初衷是为了投机,而不能代表信用,同时,它产生便带有价值交换波动不稳定性,且数量不能满足国际市场需求,因此也不能成为国际货币。Luther(2013)认为比特币回归了货币产生的初衷:人类行为记录的工具,Selgin(2013)预测比特币将极有可能成为不需要监管的货币,比特币布道者Antonopoulos(2018)曾公开表示,他认为比特币的产生将是一次货币革命,依托于区块链技术,可以打造不受地域限制且不可伪造的货币互联网。
二是关于比特币的金融风险,预测合法化走向。邹俭洪(2015)认为比特币创始人是想要建立一个完全独立于现行货币系统的虚拟货币制度,因此比特币的发展可能挑战一国央行职权,尤其是外汇市场方面。樊云慧、栗耀鑫(2014)认为数字货币自身价值的不稳定性和政策引导将导致浓厚的投机氛围,进而引发道德风险、违规交易和庞氏骗局等欺诈。Grinberg(2012)在美国法律体系下对比特币进行了研究,包含美联储的货币发行权、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认为比特币无法适用。Bollen(2013)研究了比特币法律特征,Kaplanox(2012)则分析了监管比特币的主要障碍。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将从加密货币的原理及产生背景入手,分析疫情国内开始到国外大规模爆发这一系列过程中,加密货币的走势,同时,将结合各国在近一年中对待加密货币的态度与政策,分析政府措施对于加密货币价格波动的影响。
5. 参考文献
[1]郑歆禕.比特币的法律问题及其监管.[D].华东政法大学,2016
[2]孙佳音.比特币的性质、定价与监管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4
[3]谢平,石午光.数字加密货币研究:一个文献综述.[J].金融研究,200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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